唐代社會極少有強奸案,究竟是思想開放還是另有隱情?

來源:

歷史的創意者

發布於:天津市

唐代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一座高峰,這個年代曾經社會風氣極為開放,而且民風淳樸,曾經出現過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盛世。

今天就來談談在唐代社會風氣到底怎麼樣,從一個小處著手:唐代社會到底有沒有強奸案?

可能在人們的眼中,唐代社會風氣極為開放,整個有唐一帶社會對女性的尊重程度可謂歷代都罕見,而且當時女人確實是頂得了半邊天的,

在這樣的“女權”社會,你敢來個強奸案試試?

不說別的,中國古代唯一一位女皇帝就武則天就出現在唐代,女人能當皇帝,而且一當還幾十年,這樣的案例還有哪個朝代有?

在唐代,女人做主的例子還有很多,上至皇家,例如李世民的女兒高陽公主,被老爸安排嫁給了房玄齡的,二兒子,然後婚後生活不快樂,那就到外邊繼續尋花問柳;又如武則天的女兒太平公主,自己的婚姻就是在不斷地結婚與離婚中度過的;再如武則天自己就養了數位男寵,可見在當時的貴族圈中,對於女性的包容度已經非常高了。

這一來是因為唐代的皇室本來就是胡漢混血,在上層社會依然保留著遊牧民族的一些傳統,婦女的權力在家中非常高,不像到了宋代非常講求女人要做到三從四德;

二來在唐代,整個社會的文化非常多元,不像在漢代,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也不像在後世,程朱理學統禦這個社會風潮,人們的價值取向非常多元,也就造就了比較開放的思想。

那麼下至民間社會呢?根據史料記載,唐代民間社會結婚離婚很自由,兩人在一起生活,無論任何一方感到生活的不舒服都是可以提出離婚的,甚至在婚前,普通百姓也不十分介意男女發生關系,比如唐代才女晁采曾婚前曾“乘間歡合”,母親得知後曾感歎“才子佳人,自應有此”。思想不僅是開放,而且很前衛了。

不過社會中女性包容程度高不代表就不會有強奸案,但法律規定讓人無語。

在《唐律疏議·名例》中曾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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