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武成歷史
發布於: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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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發生過一件事:
婦女節當天,渴望婦女解放的女性們,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武漢街頭“集體裸奔”。
她們以這種極端的方式向封建陋習和男尊女卑宣戰,
1920年,在當時中國最繁華的上海,政府曾公然以法令的形式,公布實施“故意奇裝異服以致袒臂、露脛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懲辦”的規定。

這個法令的大致意思是,女性不能穿著奇裝異服,如果穿著過於暴露身體部位,特別是包括裸露胳膊、大腿或者低胸等服裝,都是屬於不成體統的違法行為,都將面臨被逮捕入獄的懲罰。
短短七年的時間,女性就選擇如此偏激的方式解放自身,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如此的扭曲歷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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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1911年辛亥革命的勝利,使得在中國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統治土崩瓦解,滿清王朝也被民國政府所取代,在社會的各個層面都發生著不同的改變。
各種新制度和新主張,也如雨後春筍般,在中國大地上演著“你方唱罷我方登場”的好戲。

在三民主義的倡導下,反對封建毒瘤的變革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女性解放和女權平等。
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長期形成的女性纏足“裹小腳”就成為了舉國上下“反封建擁民國”的正確選擇。
纏足裹腳確實是對女性長期無視和摧殘的集中體現,它象征著女性是沒有獨立人格的,附屬於男性的物品。

女性沒有一絲的自主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取決於男性,為了男性的審美和觀念,女性只能犧牲自己的身體,忍受各種束縛與折磨。
對於民國初期的女性解放來說,禁止女性纏足裹腳的“放足”,既是社會進步也是積極變革。
為了徹底消除女性纏足裹腳,民國政府頒行政令,明文規定“不得娶足不放松之女為妻”,雖然這樣的政令或許有些過火,但是也足以看出,當時全社會對於女性纏足裹腳的反對熱情之高漲。

禁止了纏足裹腳,女性從身體上開始有了自由和解放,原本是一個很好的開端。
然而政府的下一個法令卻是強硬要求女性“束胸”。
這個法令讓民眾非常疑惑:
束胸和纏足沒什麼兩樣,這不是又回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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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束胸”遠沒有“纏足”那麼歷史悠久。
在中國歷史上,除了男尊女卑和三綱五常以外,對於女性至多是要求不得穿著裸露,很少出現強制女性緊裹雙乳,女性要像男人一樣“平胸”的要求。

在唐宋等朝代的書畫作品上,我們也能夠清晰地看到,這些封建王朝對於女性乳房也是沒有強制束胸的。
民國初期畢竟還是處於動蕩之中的,國民政府雖然比封建王朝更先進,但是作為以資本主義為基礎的國民政府,畢竟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所以從客觀上無法真正做到女性解放和女權平等。

人們只是看到了女人裹小腳,這種延續了幾千年的封建陋習,簡單地以為不裹小腳,就是女性解放。
讓女性與男性在身體外貌上盡量相近,就是男女平等,一刀切式地認為這就是民主發展和社會進步。
同時,西方資本主義思潮洶湧地在舊中國傳播,很多人以西方為天堂和聖地,盲目且不加甄別地全盤西化。
這其中就包括從英國傳入的,使用小馬甲和小坎肩,通過非常緊致的內衣,用紐扣進行固定,從而對女性乳房進行“束胸”,使得女性的乳房收緊,從而讓堅挺的乳房變成“飛機場”。

正是因為這種盲目的崇洋媚外,使得這種舶來品,首先在大城市的女學生與高知階層女性中,受到爭相效仿並繼而散播開來。
雖然已經是民國新政府,但是這其中仍然有不少人,還是封建舊思想的支持者,認為女性穿著暴露或者袒胸露乳,有違封建道德和封建體統。
女性的這種束胸,又恰恰給了這些封建遺存們,繼續打著民主和解放的名義,實施禁錮和摧殘女性的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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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上海的一位江姓議員就認為:女性穿著大變,裸露胳膊、大腿和低胸等,奇裝異服招搖過市,有傷風化且冶容誨淫。
他的這個觀點得到了政府的肯定,這才有了“裸露就要入獄”的禁令。

該禁令一出,不要說低胸服裝,就連睡覺都需要穿著很長的背心。
為了避免因為暴露身體而被逮捕入獄,很多女性都只能選擇將自己的乳房“束胸變平坦”。
而對於沒有束胸的女性,則還要被無情地貼上了“天乳犯”的侮辱標簽,或者被誤認為風塵青樓女子。
當時的街頭一景,更是可以看到女人們,不論是坐立行走,還是家裏屋外,也大都是低頭含胸的姿勢,只有這樣才盡可能顯得自己前胸的平坦。
整個社會的風氣,也不由自主地散發著,陰沉、膽怯和不振。

原本因為禁止裹腳所帶來的女性解放的進步步伐,被天乳犯和束胸運動,一下子倒退回另一個侵害女性的極端,讓女性解放的雙乳承受了更加深重的苦難。
就在禁令發布不久後,《民國日報》首先發起了對過分束胸的質疑,該報認為,女性的這種不科學的束胸,是“百害而無一利”的做法。

歐美人體型比亞洲人體型大,這種方式對於歐美的女性而言,對她們更豐滿的乳房,起著一定的承托和穩固的作用。
然而,亞洲女性乳房本就相對嬌小,如果再被這些緊身馬甲長期緊裹,必然因胸腔擠壓和心髒的血液循環不暢,導致乳房畸形和病變,尤其特別容易誘發肺部疾病。
這樣對於一個國家的人口延續是不利的。
除此以外,有遠見的知名人士,也對這種封建殘餘和影響民族的極端做法提出了批評和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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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胡適先生也在公開場合,明確闡述過自己對待束乳的觀點。
他認為乳房自然而然地生長發育,而人為地將乳房緊裹並壓平,違反乳房發育的自然規律。

不論是出於部分女性所認為的“平坦美”,還是“男女授受不親”的封建遺毒使然,都是對女性自己和未來孩子的不負責任,如果這種不良風氣不加以阻止,將來誰還能做母親呢?
在接下來的幾年間,雖然有政府的禁令,也有政府要員的幫腔,但是作為已經從放足中解放出來的女性,身受西方與東洋新思想和新文化的影響,已經不可能再受困於“束胸”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