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五代的藩鎮之禍為何到了宋初一下子就消失了?_趙匡胤_節度使_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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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說新語

發布於:廣東省

後人往往用杯酒釋兵權來標舉趙匡胤收武將兵權,解決五代十國以來武將擁兵自重、藩鎮割據的問題。

實際上這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

杯酒釋兵權“釋”的是禁軍宿將的兵權,而非藩鎮的兵權,且趙匡胤在收回兵權之後,又將這些禁軍宿將“趕”到地方任節度使,比如讓石守信出鎮宋州任天平軍節度使;讓高懷德出鎮陳州任歸德軍節度使;讓羅彥瓌出鎮相州任彰德軍節度使等等。

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深了藩鎮割據的隱患。

那麼趙匡胤是如何解決這一問題的呢?概括起來就十二個字——削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

建隆二年(961年)的一天,趙匡胤與趙普有一段非常出名的對話。

太祖問:“自唐季以來數十年,帝王凡易八姓,戰鬥不息,生民塗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為國家長久計,其道何如?”

趙普說:“此非他故,方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今所以治之,亦無他奇巧,惟稍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矣。”

話音未落,太祖就說:“卿勿複言,吾已了然。”

趙普以“君弱臣強”一語道破中唐以來政變頻繁、社會動亂的根本原因,又以“削奪其權,制其錢穀,收其精兵”十二字作為解決這一歷史大問題的三大綱領。

他的回答,最初就是為解決藩鎮問題而發的,只不過其後趙匡胤君臣的政治實踐,又把這三大綱領推廣到了強化中央集權的各個方面。

比如說分割相權:設參知政事為副相,即“削奪其權”;以樞密院與中書並稱二府,即“收其精兵”;設三司總理財政,即“制其錢穀”。

分割相權執行的其實也是三大綱領,只不過這是這一綱領的始作俑者,久居相位的趙普所始料未及的。

在解決藩鎮的問題上,趙匡胤嚴格貫徹了三大綱領——

在“削奪其權”上,主要采取了三條措施。

其一,罷領支郡。

中唐以來,節度使一般統轄若乾州郡,其駐地以外的州郡稱為支郡。趙匡胤平定荊湖以後,便下令將這些地區節度使駐地以外的州郡全都劃歸中央直接管轄,中央派駐文官擔任支郡的知州、知縣等州縣長官,三年一任,直接向朝廷奏事,藩鎮的轄區和權力因此大為削弱。

後來,趙匡胤又將這一做法推行到新統一的南方諸國,至趙光義太平興國二年,全國三十餘名節度使全部都不再控領支郡。

其二,添置通判。

建隆四年,荊湖初平,宋廷始向當地諸州派遣通判。這一做法後來推廣到剛被平定的原後蜀、南漢、南唐地區和全國各地。

這種由朝廷任命的新官,身負特殊監視的使命,按趙匡胤頒布的詔書要求,凡有文書,知州必須與其共同簽署才能生效。

通判名義上既不是州府長官的副貳,又不是屬官,故而往往與節度使、知州爭權,動輒聲稱:“我是監郡,朝廷命我監督你!”

有一則趣事頗能說明通判對州縣權力的分割和掣肘:杭州人錢昆嗜蟹,有人問他希望外放哪一州,他說:只要有螃蟹沒通判的地方就行。

通判之設,原先旨在削奪罷領支郡以後兼知軍州藩鎮的權力,後來節度使僅成虛銜,通判在演變為知州副貳的同時,還起到制約知州的作用。

其三,收司法權。

五代藩鎮跋扈,以致枉法殺人。建隆三年,趙匡胤下令,各州死刑必須由刑部複審。同年,恢複前代縣尉的建置,取代原來由藩鎮親隨擔任的鎮將,執掌一縣的司法治安。開寶六年,又禁止藩鎮以牙校審斷州府刑獄的陋習,代以朝廷委派的科舉出仕之文官,剝奪了藩鎮對州府一般案件的審理權。

在“制其錢穀”上,主要措施有四條。

其一,嚴禁占留。中唐以來,方鎮都掌握地方財賦,絕大部分截留自用,名曰“留使”、“留州”,只有極少部分用以上貢或賄賂朝廷。宋代後周,依然如此。

乾德年間,趙匡胤便屢下詔令,規定各州所收財賦稅課,除留最必要的開支,悉送京師,不得占留。

不能支配地方財賦,無異於釜底抽薪,藩鎮連養兵自大的本錢都被剝奪光了。

其二,設置漕司。漕司是轉運使司的別稱,掌一路財賦收入,以保證向朝廷足額上供和地方州郡開支充足。

乾德三年,趙匡胤最先設立淮南轉運使。這一把地方財賦收歸中央的重大組織措施,不久就推行到全國諸道。

作為朝廷外派的使臣,轉運使權勢頗大。開寶五年,李符出任京西南面轉運使時,就把趙匡胤親賜的八個大字“李符到處似朕親行”書於大旗之上,常以自隨。

其三,監臨場務。場務是指征收各種商稅、專賣稅的機構。五代場務多由藩鎮差遣牙校管理,不立章法,大肆誅求,成為方鎮的重要財源。

乾德四年,趙匡胤開始派京都官監親臨各處場務,制定條禁,整齊文簿,有關稅收直接歸公,從此節度使不再有過問場務稅課的權力。

其四,禁止販易。五代藩鎮常派親吏前往諸道進行長途販易,沿途免征商稅。宋初,包括少數藩鎮在內的數十功臣仍承襲舊風。到太平興國二年趙光義頒布了內外臣僚不得“回圖販易”的詔令,把藩鎮經商獲利的渠道也給堵死了。

在“收其精兵”上,趙匡胤也采取了三條主要措施。

其一,選拔精銳充實禁軍。

乾德三年(965年),趙匡胤命包括各藩鎮在內的各地長吏挑選本道驍勇精兵,補充中央禁軍的缺額。同時選拔強悍士兵作為兵樣,分送各地照樣募兵。後來又以木挺為高下之等,散發諸州依樣遴選。這樣就使節鎮精兵盡入中央禁軍,節度使也從此自知在軍事上無法再與朝廷抗衡,自然會乖乖的服從中央調令。

其二,撤罷節鎮。

開寶二年(969年)的一天,趙匡胤在後苑宴請王彥超等五位節度使,席間,對他們說:“你們都是國家宿舊,久臨大鎮,公務繁劇,不是朝廷禮賢之意呵!”王彥超立即心領神會,自求告老還鄉。而武行德等四節鎮卻大談自己攻戰的資歷,趙匡胤便不悅的打斷他們話頭:“那是異代事,何足為道!”次日,便把他們的節度使全給撤免了,而代之以太傅、少保、光祿大夫一類的虛銜。

後來趙光義也乾過此類事,他撤免了石守信、張永德等七節度,堪稱杯酒釋兵權的克隆版,看來老趙家都有笑裏藏刀的基因。

其三,文臣代闕。在藩鎮因死亡、遷改、致仕等原因出缺後,趙匡胤便不再新任節度使,一概由京官權知,而京官毫無例外都是文臣。

為了提高取代節鎮的知州的權威,他們往往帶著中樞職銜,權知州府,例如,乾德元年,鳳翔節度使王景死,趙匡胤便命高防以樞密直學士權知鳳翔。

以後諸朝,這種情況幾乎未見,應是趙匡胤為削罷藩鎮所采取的變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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