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為何喜歡娶13、14歲少女?有三大原因,每個都很現實!_女子_人口_父母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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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拐點

發布於:山東省

對我們大多數人而言,十三四歲還是上初中的年紀,談婚論嫁一般都是大學畢業後才會考慮的事情,但是在我國古代,女子十三四歲就要談婚論嫁,不結婚甚至還會受到懲罰,和我們現在的情況大不相同。

為什麼古代的女子那麼早就急著嫁人呢?

原因一:統治者擴充人口,增強國力的要求

我們經常聽說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非常不自由。其實,除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的婚姻還受到國家法律的支配。

早在西周時期,統治者就頒布了法律規定: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這時候還沒有把結婚的年齡定得那麼早。

但是等到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紛紛大幅提前了結婚年齡,比如齊國的齊桓公就規定: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

越國制定的法律則比齊國還要嚴苛: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變化呢?

因為西周時期社會相對穩定,缺少天災,也基本沒有戰亂和人禍,人口保持在一個持續增長的狀態,所以自然也就沒有必要去提前適婚男女的結婚年齡。

但是春秋戰國時期則不同,列國之間頻頻發生戰爭,人口損失嚴重,當時的各國都必須盡快恢複自身的實力,因為弱小的國家很可能會被吞並,也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各國才會紛紛提前結婚年齡,來迅速擴充人口。

而且人口不僅是兵源,還是生產力,古代打仗對物資的消耗是非常嚴重的,百姓早結婚就能早生孩子,孩子生得早就能早幾年進行生產活動,國家就能早幾年從孩子身上征收到稅收。

因此,老百姓早婚,就是在變相加速國力的恢複和增長。

就算在進入封建社會時期,統治者在面對人口銳減的情況的時候依然會制定較低的結婚年齡標准,並且規定了嚴刑峻法來確保這個標准得到了遵守。

漢惠帝劉盈在位期間就曾經多次下詔: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就是女子過了15歲就要談婚論嫁,到了30歲還嫁不出去的,就要被征收五倍的賦稅(作為懲罰)。

宋朝的法律則規定的更加嚴厲: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意思是女子到了十五歲還不嫁人的話,連家人都要被牽連受到懲罰。

這些法律都是出現在當時人口稀缺的背景之下,為了滿足盡快恢複人口,增強國力時候推出的政策。

在國力富強,人口繁榮的和平時期,一些統治者也會相對放寬對結婚年齡的限制,比如唐玄宗在開元二十年就曾下詔:男十五,女十三以上,聽婚嫁。不再嚴格限制百姓的結婚年齡。

原因二:醫療水平低,社會不穩定

統治者的政策能夠得到老百姓的支持,是因為統治者的政策符合了老百姓的利益訴求。

在古代,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更是一個家族的大事,他代表著血脈得到繼承,香火可以延續。

但是,古代的醫療水平遠遠比不上現在,不僅新生兒容易夭折,就算是成年之後,一個感冒都可能要了一個壯漢的性命,更別提還有天災、戰亂、瘟疫等原因。

因此古代的老百姓也非常支持孩子能早結婚,早結婚就能早生孩子,而且有機會多生孩子,這樣就可以極大保障血脈的延續。

除此之外,我國自古以來就是以農耕文明為主體,對勞動力的需求是非常大的,所以普通百姓對生孩子這件事的積極性也非常高,因為這些孩子長大後都是勞動力,甚至幾歲十幾歲就可以幫著大人分擔家務,不到二十歲就可以成為家裏的頂梁柱。

原因三:男女不平等的社會現狀

可能有人會好奇,既然遇到太平盛世的時候統治者對結婚年齡的限制會相對放寬,那麼為什麼在盛世時期女子的結婚年齡沒有出現明顯的回升呢?

小編 男子 為何 喜歡 古代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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