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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當媽?


2020年9月14日 - 女人小編 清荔枝 
   

這個社會對女性的要求從來都不低,你工作沒時間帶孩子,說你不配當媽;你不工作在家帶孩子,說你不賺錢。所以導致很多職場女性,總是想平衡工作和家庭的關系,總是渴望會有一份既能賺錢,又能顧家的理想工作?而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最後導致的結果可能就是錢沒賺多少,孩子也沒陪伴。

而男人需要面對什麼?似乎,好像只要每月往家裏拿錢就OK了,大眾就會給予“好爸爸”的頭銜,哪怕從來沒管過孩子。

母愛,是一種本能

母愛,是一種本能,不管她有沒有要孩子,選擇離婚時不要孩子的女性,往往是偏於理性考慮後的決定。因為很多時候跟男性相比,大多數女性都是處於弱勢的,如果為了照顧孩子,而放棄工作,那麼勢必會在物質上稍有遜色。

《我的前半生》裏的羅子君,為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不惜一切代價,找律師、找證據、找工作..最後,在法庭上她說了自己的經曆和堅挺情況,和法官達成共情後最終獲得撫養權。但是我們冷靜地思考一下,如果羅子君,沒有固定收入、沒有房子、身無分文,法官會僅憑幾句話就將孩子撫養權給她嗎?如果一個媽媽連自己的生存都成問題,她能很好的照顧好孩子嗎?

離婚時說“除了孩子我都不要”,離婚後發現“除了孩子我什麼都沒有”
,芯兒姐真的不希望這樣的女性越來越多。

爭與不爭,孩子永遠是你的孩子。

孩子的撫養權,其實意味著一種責任,而這種責任往往體現在你是否能夠給予孩子滿滿的愛和足夠的陪伴,以及是否能夠提供孩子更好的教育環境和條件。

天後王菲和李亞鵬離婚時,就沒有爭奪女兒的撫養權,把女兒交給李亞鵬去撫養。很多網友因此攻擊她,說她不是好媽媽,而女兒則霸氣回複網友“你比我更了解我媽?”,足以可見,兩人的離婚並沒有影響到孩子,孩子依然相信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對她的愛依然沒變。

一個女人,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媽媽。

女人離婚時不要孩子,並不能代表她不愛孩子。她依然是孩子的媽媽,依然可以跟孩子視頻,去探望、去陪伴,這樣就不會讓孩子覺得他缺失母愛。

千萬別一味覺得孩子是女性的私有“財產”,因為孩子也有爸爸。如果我們可以接受,這世上沒有完美的爸爸,那為什麼不能接受,這世上不是所有女生都能成為一個完美的媽媽呢?

那好,我們再來說回大冪冪,雖然她沒有抽出太多時間去陪伴女兒的成長,但是她把這些時間用在了努力賺錢上,這也算不上是十惡不赦吧?

“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不配當媽”這句話,本身就存在著極大的偏見!

要知道很多女性在離婚的時候,可能面臨的是沒有工作、沒有房子,被趕出來,甚至會見不到孩子沒有多少人能真正理解這個群體背後的辛酸。

每個孩子的降臨,都是媽媽拿命換來的,而放棄撫養權的媽媽,內心深處都是沒有辦法真正快樂的,所以不要再用母愛去綁架任何一個離婚的女性,更不要在她們萬千淒涼的心尖上再捅一刀。

離婚,是夫妻兩人的選擇,孩子也並非只是媽媽一個人的責任。孩子撫養權的歸屬,需要父母雙方協商,而不是一定要和媽媽捆綁在一起。

對女性寬容一點吧,離婚沒有要孩子撫養權的女性,她們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