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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與文化|不想喝酒請給出絕對的理由!


2020年11月17日 - 文化小編  
   

湘之潤窖齡酒

“我開車了”,是最充分的理由。自從醉駕入刑,解放了一大批開車族。原先開車參加酒場,並不影響喝酒進程,豪情時比沒開車人更放得開。如今只要在場上展示車鑰匙,開車人想喝或少喝點,因怕酒後開車惹麻煩,包括出了事同場喝酒的人要擔幹系,所以,非但沒人勸酒,反而勸開車人別喝。

“我有慢性病”,也是不錯的拒酒理由。比如亮亮藥片、看看針眼,若有人旁證,更能說明問題。現代人哪有幾個身體沒病的主兒,血“三高”加尿酸高再是冠心病,可謂病色籠罩,隨意找個慢性病,便能成為不喝酒的理由。

盡管常有人講“寧傷身體不傷感情”,但把身體傷得上不了酒場,去哪找感情?除非遇到不講道理的酒霸,否則,自稱患慢性病,應該能拒絕一般層面的酒。

“我喝酒過敏”,當拒酒的理由比較充分。這個理由必須表現在喝點酒臉泛紅,讓人能看得見。若沒酒興、酒趣,用過敏說事,拒幾杯小酒沒問題。

“我正在輸液”,這個理由存在廣泛的市場。至於“我讓狗咬了”“我正在吃中藥”之類善意的謊言,臨時當佛腳抱抱,“踢開”幾杯酒,應該多少具備些法力。

不遺餘力地表達主觀願望,也夠絕對。展示這些主觀理由時,無論先禮後兵、先客氣後較真,落腳點必須態度堅定斬釘截鐵。要先從意志上懾服勸酒者,看誰比誰更執著,你一定要堅持到最後。

如果你不會喝酒或不想喝酒,別人勸你酒,你用不著明示絕對理由,用不著曲線救身體,完全可以直來直去講主觀意念。你告訴勸酒人:“實在對不起,我從來滴酒不沾。”或者說:“我半年沒動酒了,我喝酒過敏,不信問問誰誰誰。”

你若想周到些,可以回敬,但你喝水讓勸酒人隨意喝。既然揚言與酒無緣,就要堅持到底。實際上,有些人喝多、喝醉難受,全怪自己未能堅守陣地,經不住誘勸,說不喝又喝了。

我不時教導自己,教導朋友,喝多喝醉喝出問題,怪不得勸酒人,怪就怪自己意志不堅、立場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