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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探索!檢察機關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


2021年2月17日 - 發現小編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無障礙設施建設

體現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程度

目前我國殘障人士出行仍障礙重重

檢察機關積極行動

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

激活公益保護機制

破解九龍治水難題

推動無障礙理念深入人心

呂洪良很少出門,因為“不太方便”。

輪椅出行已有30年,作為一名“老司機”,他每次出門還是要小心再小心。“人行道越來越窄,就怕撞到人。”每次出門前,呂洪良都會打開百度街景地圖,“偵查一下路況”。盡管如此,還是會遇到很多尷尬事,比如,人行道,從這頭上去,發現中間停了一輛車,或者立了根路燈杆,或者另一頭沒有緣石坡道,下不去,只能原路返回。

人行道被占,他的一些殘疾朋友就沿貼著人行道的機動車道走,結果被撞了。“這些朋友就想了很多辦法,比如在輪椅後面掛個紅旗或者綁個紅綢布,以免司機看不到他們,剮了碰了。”

現在,呂洪良所在的大連市有了地鐵輕軌,出行更方便,上班也不用家人接送了。

深圳的羅洪堅在一次乘坐地鐵時,輪椅翻了,因為車廂底板與站台之間的寬縫隙。“地鐵站是有踏板的,但是他們沒有拿出來用,我摔倒不能說和地鐵沒有關系,但是我沒有去找他們麻煩。”

駱燕在北京生活多年,一直不敢坐公交車,“一是怕拒載,再一個怕耽誤別人的時間。當老師批評一個學生的時候,就說你耽誤一分鐘,全班50個人就耽誤50分鐘。因為有輪椅,我們上車慢,我也要考慮其他人。”

不是少數人的需求

這些感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殘聯副主席呂世明
深有體會。他一直致力於全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無障礙設施建設是一個國家和社會文明的標志,充分體現出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格外重視。”他對記者說,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一個重要條件,也事關每個公民特殊需求時的應急保障。無障礙環境建設關乎人文社會內涵與生活品質的提升。無障礙設施絕不是僅為少數人所用,而是惠及全體社會成員。我國有8500萬殘障人士,2.5億多老年人,再加上兒童、孕婦、傷病員等,這些都是無障礙設施的日常需求者。“無障礙環境是大眾需求,而不僅僅是小眾需求,應該是標配、通配。”

2012年,我國出台《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條例規定,城鎮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公共建築、公共交通設施、居住建築、居住區,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無障礙設施工程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投入使用。這就要求一些新的建築物從設計規劃開始,就要把無障礙設施建設考慮在內。

“但是驗收方面是沒有強制規定的,也沒有專業部門,不像消防驗收。”呂洪良現任東北財經大學無障礙研究中心主任。最近幾年他做了一些無障礙建設的推動工作,但市政道路障礙改造是一塊最難啃的骨頭。“主要還是社會組織的力量太弱”。

呂世明也談道:“現在的情況是,有的只做到了最基本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有的連最基本的都沒有做到。當下,限於有的條例、標准等條款很多都是倡導性,極少是強制規範,這樣就造成了監管或者驗收存在一些漏洞或者說痛點。”

公益訴訟來破題

2020年7月,呂世明從浙江省殘聯獲得消息,浙江檢察機關正在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工作。於是,他聯系到最高檢,想了解杭州無障礙公益訴訟進展情況。最高檢第八檢察廳檢察官邱景輝
向其介紹了相關工作。

邱景輝表示,《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實施中存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損害了作為基本保障的社會公共利益。基於九龍治水、強制不足、意識不強等原因,現有公益保護和維權機制沒能發揮應有作用。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和公共利益代表,要保障國家法律法規統一正確實施。杭州檢察機關在杭州市人大的支持下,對照法律強制性規定,排查出幾類具體的違法點。經調查核實,向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他們履職盡責,通過司法執法協同協作,各方主體積極整改,取得顯著成效。

呂世明體驗檢察機關無障礙設施

“這是難得的契機,我們決定陪同呂主席一起到杭州進行專題調研。”邱景輝告訴記者。同年8月,呂世明到杭州實地調研體驗無障礙公益訴訟的成效。“我非常希望有一天來浙江旅遊,自己坐著電動輪椅,面對飛機、高鐵、賓館、車道,我都可以獨立而行。”

2020年8月8日,呂世明在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時,專門向張軍檢察長報告了到杭州調研的感受。“我對最高檢對此項工作的重視表達了感謝,張軍檢察長指出,重視殘疾人權益保障,體現出檢察機關真正為殘疾人群體辦好事解難事。公益訴訟這種方式助推無障礙環境建設,就是為殘疾人,也是為百姓大眾辦的好事。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關鍵在落實,加大推力至關重要。檢察系統應當做出榜樣,做好做出成效。”

張軍檢察長對無障礙公益訴訟的高度重視,讓呂世明備受鼓舞,他表示,殘聯組織將配合檢察機關做好相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形成調研成果專報,進行課題調研,為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提供支撐,推進無障礙環境法治保障體系建設。

在最高檢指導下,無障礙公益訴訟已經由杭州市推廣到整個浙江省。2020年,浙江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案件178件,制發檢察建議169份,有力地推動了高鐵站、客運碼頭、廊道、電梯、停車位、圖書館等重點場所和區域的無障礙環境建設。

腳步堅實 成績斐然

無障礙公益訴訟是檢察機關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一個新領域。無障礙環境建設涉及部門眾多,檢察機關在開展無障礙公益訴訟時,通過座談會把相關部門聚到一起,共商對策。

清華大學無障礙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孫一平
認為,檢察院雖然是監督機關,但並非站在行政機關對立面,通過座談磋商,可以推動行政機關依法正確履職,自我糾錯。無障礙公益訴訟完善和強化了國家司法監督職能,體現了檢察機關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實和推動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無障礙設施建設重要指示。他希望,檢察機關將無障礙公益訴訟推向更多省市,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

清華大學無障礙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邵磊
看來,公益訴訟的內涵和外延不斷擴大,尤其是無障礙公益訴訟的探索代表檢察機關對特殊群體的權益保護,對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作用明顯,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導和引領。

邵磊認為,推進公益訴訟意義重大,需要不斷深化相關領域的法制建設。首先要在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無障礙發展的公共利益屬性,不是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問題,而是全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其次要堅持系統觀念深入探討無障礙所涉及的多部門、多主體交叉、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關系等問題;第三,杭州率先開展的無障礙公益訴訟說明,訴前程序很關鍵,起到有效的促進整改和監督作用,應進一步細化對訴前程序的研究;第四,無障礙問題必然涉及民事公益訴訟,有待進一步探索。我國的無障礙公益訴訟剛剛起步,成績斐然,影響巨大,伴隨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無障礙必然會在法治軌道上獲得越來越大的保障。

中國殘聯維權部副主任張東旺
認為,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理念、標准、方向都有,關鍵在落實。比如新建的高鐵站飛機場等,無障礙設施比較完善,但是公交車的無障礙建設一直進展緩慢。

中國盲人協會主席李慶忠、全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智庫幹事唐占鑫和孫國東
均建議加快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進程,明確監管主體,壓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力度,也希望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加強法律監督。

1月13日,在全國無障礙環境智庫的首次無障礙暢享會客廳,多位專家學者發表了類似觀點。

行而不輟 未來可期

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蘇軍(右二)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世明(右一)到浙江調研無障礙公益訴訟工作。

除浙江外,廣州、長春等地也開展了無障礙公益訴訟工作。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張蘇軍
在浙江調研無障礙公益訴訟時提出:“要積極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這個層面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的立法;積極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雙向入法,把公益訴訟作為保障措施納入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把無障礙環境建設作為公益訴訟事項納入公益訴訟立法。”

邱景輝告訴記者,第八檢察廳正研究制定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的專項行動方案,並配套指導意見。此前,杭州市檢察院和杭州市無障礙環境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已經聯合出台11條意見,浙江省檢察院也出台無障礙環境建設檢察公益訴訟的辦案指引。這些規範性文件將作為指導意見的參考。

“我們將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督促協同跟進監督、推動落實主體責任、激活公益保護機制、破解九龍治水難題等,指導各地從安全生產、特殊群體權益保障、扶貧等新領域,找准違法點和治理共識,積極穩妥開展無障礙環境建設行政和民事公益訴訟探索實踐。”邱景輝說。

1月14日,杭州市檢察院下發通知,部署全市檢察機關在信息無障礙領域進一步深化公益訴訟專項監督。對此,呂世明稱贊,“這是工信部和中國殘聯正在力推的工作,檢察公益訴訟開創先河,真是及時雨!”

地方實踐

廣州:檢察“陽光”照亮盲道

2019年10月,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責中發現,轄區內部分盲道被違法占用,且嚴重損壞,給視障人士出行造成極大不便和安全隱患,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2020年4月經上級院批准立案,該案成為全省首個維護特殊群體公共利益的新領域探索案件。

2020年5月,南沙區檢察院召開公開聽證會,召集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12個行政職能部門、社會組織,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殘聯代表、視障人士代表等參與,將聽取意見、訴前磋商、檢務公開、督促履職加以融合,聚焦難點問題,在有效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聽證會上,建築學專家就規劃問題發表意見,行政法學教授就相關行政單位是否履職說明情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繞協同建立信息通報機制、構建盲道保護長效機制、排查轄區其他無障礙設施運維狀況等問題發表意見。南沙區人大代表楊恒表示,視障人士的出行現狀和個別行政部門不重視令人心情沉重,建議在盲道設計時應有更多創新。檢察機關與聽證員共同探討符合地區實際的盲道整改措施。

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12家行政單位未正確履行各自承擔的監管職責,南沙區檢察院向上述行政單位公開送達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

截至2020年7月,12家行政單位均回複對盲道存在問題進行修複整改。南沙區檢察院邀請第三方專業評估公司,采用“書面材料評審+實地走訪+社會評議”等方式就盲道公益訴訟辦案效果進行評估。

評估報告顯示,行政單位發現並修複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缺陷680餘處,針對違法占用盲道生產經營、工程施工、工地圍蔽、堆放搭建等突出問題,共整改117宗,整治占用、損毀盲道的水電井蓋等設施56處……修複整改效果良好,盲道障礙基本排除,視障人士及家屬代表對盲道使用滿意度顯著提升。

長春:讓盲道不“盲”

2020年7月,吉林省長春市檢察機關著手開展“無障礙設施公益訴訟檢察監督專項行動”。活動期間,長春市檢察院共收到線索107個,其中群眾通過平台舉報線索18個,公益訴訟大數據平台分析線索14個,檢察官實地踏查發現75個。

根據群眾舉報,長春市兩級檢察院主要圍繞盲道為監督重點,重點到“城市主幹道兩側、大型公共服務場所、公共停車場”等區域進行了監督排查。

2020年7月10日,檢察官現場踏查長春市朝陽區清和街和南昌路交會、衛光街與衛星路交會等5處轄區內人行道,其中長春市朝陽區安達街兩側的盲道存在未連續,出現中斷,多處路段的行進盲道在起點、終點、轉彎處及其他有需要處應設提示盲道而未設置,行進盲道砌塊與提示盲道砌塊替換使用或混用,盲道未避開地下檢查井等障礙物等問題,容易導致視障人士出行安全事故發生,從而侵害眾多不特定弱勢群體的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排查,辦案檢察官們發現占用盲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違規停車占用盲道、盲道設計不合理或出現中斷、盲道未避開路燈杆和窨井蓋、盲道被破壞或鋪設不規範等。

2020年8月24日,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針對實地踏查發現的安達街盲道內各種違法情形,向轄區內行政主管部門制發並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其依法履行職責,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視障人士出行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該行政主管部門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第一時間指令相關設計單位、維護單位和監理單位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8月27日,相關單位對安達街全線盲道進行現場排查,對不符合《無障礙設計規範》規定的9處問題進行立行立改。

在此次專項活動期間,長春市兩級檢察院共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針對檢察建議提出的問題進行了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的平均整改周期7個工作日,平均回函周期不超一個月;尚未整改到位的,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已經制定的整改方案正在逐一整改,檢察機關跟進監督。(檢察日報 周蔚 範躍紅 鐘亞雅 何梓楨 吳堃 於賀 王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