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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成“職場汙點”,企業招聘如此設限不可接受


2021年5月19日 - 職場小編 金木看世界 
   

金木看世界

申請勞動仲裁成“職場汙點”,企業招聘如此設限不可接受

圖片來源於相關新聞配圖

前不久,廣西一企業在招聘公告中提出,“曾向原單位提出勞動仲裁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或錄用”,引發網友熱議。該公司很快在招聘公告中撤除了該條款並發布道歉聲明,並到廣西人社廳匯報整改工作。人社廳相關機構負責人強調,今後要確保用工招聘工作合法合規。申請勞動仲裁被涉事企業當作“職場案底”,相當於通過私設招聘門檻,讓潛在求職者認為“提出過勞動仲裁”在某些用人單位眼中就是“職業汙點”。(5月17日新京報)

“曾向原單位提出勞動仲裁的人員不予受理報名或錄用”,廣西的這家企業夠奇葩的,竟然在招聘公告中增設這一規定,“霸王氣”側漏。很顯然,這是一種違規行為,被責令整改沒商量。

在這家企業看來,員工向單位提出勞動仲裁,屬於一種“刺兒頭”行為,不可接受。其實,申請勞動仲裁是員工的一項合法權益,作為企業管理者應該心知肚明。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該企業管理者竟然蔑視員工的這一“天賦人權”,且還堂而皇之在招聘公告中寫明,這豈不是明知故犯和行大欺客?

求職者曾經向原單位“提出過勞動仲裁”,便成了不可饒恕的“職業汙點”,這是一種什麼管理理念?該企業無疑是“做賊心虛”“不打自招”,表明該企業不能正確看待和處理勞資關系,缺少以人為本的良好企業文化,不尊重和關愛員工。這樣的企業有什麼值得求職者向往的?

近些年來,在招聘公告中歧視或蔑視求職者的企業並不少見。何故?乃企業管理者缺少現代管理理念、法律意識淡薄所致。企業是社會一分子,擔負著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責任,不可任性胡為,不可向社會釋放負能量。有關部門要對企業加強監管,不讓企業使氣任性,讓企業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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