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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曾發現18塊“銀鏟子”,倆鄰居爭奪歸屬權,專家:誰的也不是


2022年2月16日 - 歷史小編  
   

古有唱詞“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後商周;英雄五伯鬧春秋,秦漢興亡過手”;某種角度看,無論春秋五霸,還是戰國七雄,諸侯戰爭其實也可以看作是“經濟戰”;說起經濟,就必然聯想到貨幣,春秋時代的貨幣會是什麼樣子呢?

說到這或有朋友會說“幾千年前不就是貝殼嘛?”這話不假,春秋時期的“貝幣”確實多見,但可不止一種形態,除了貝殼狀之外,還有一種形似“鏟子”的銀幣;當然,這種形狀的貨幣到今天可就是珍貴的文物了,由此還引出了一段趣事。

時間回到1974年7月31日,河南周口扶溝縣古城村村民“孫本立”,當時正在重修老宅,一起乾活的還有鄰居“趙根旺”;鄰裏之間互相幫忙,這本沒什麼特殊的,但兩人之間的矛盾還是發生了。

就在挖地基的過程中,鄰居“趙根旺”竟然挖出了一個“銅疙瘩”,看樣子是鏽結扣合在一起的銅壺和銅鼎;令人意外的是,當他們小心翼翼地打開兩件器物,裏面竟然裝滿了形狀古怪的“金子”和“銀子”。

後面的事情顯而易見了吧。若在平時,鄰裏之間和睦相處,誰家有事必定幫忙;但如今出現了這麼多黃金、白銀,往日的一對“好鄰居”就顯得不那麼和諧了。



  

首先,銅壺和銅鼎是鄰居“趙根旺”發現的,這麼多金銀應該歸他所有吧;但是,這些又是在主人“孫本立”家挖出來的,說不定還是人家老祖宗的東西,常理來說,這些金銀應該歸“孫本立”所有。

就這樣,兩人產生了矛盾,這麼一鬧鄰裏鄉親紛紛趕到“孫本立”家看熱鬧。當然,大家不是為了看“趙孫”兩人扯皮,而是為了那些地下挖出來的金銀;“趙孫”兩人眼見事情鬧大,甚至驚動了當地文化部門,隨後考古專家和警察也找上了門。

經統計,本次共發現一只銅壺、一只銅鼎和392塊金子、18塊銀子;銅壺和銅鼎部分損毀,其餘金銀保存完好,均為兩千多年前,春秋戰國時期的“楚國”貨幣。

說起楚國,或有朋友已經猜到了,這次發現的金子是“郢爰”,銀子比較特殊,甚至在場的許多考古人員都沒見過;簡單來說,這些“銀幣”大抵呈長方形,樣子就像現在的鏟子,長約13.6 cm,寬6.2 cm,短柄,實首,灰白色。

情況層層匯報,後來有專家親臨現場,終於認出了這些“銀幣”究竟是什麼;直白點解釋,這些銀子同樣是戰國時期的楚國貨幣,名字叫“布幣”,由於樣式像鏟子,因此俗稱“鏟幣”。

說到這,有懂行的朋友或許要反駁了“淨瞎扯,楚國又稱荊楚,指的是先秦時代位於長江流域的諸侯國;如今出現在中原河南,兩地千裏之遙,怎麼能說這些是古楚國的東西呢?”

乍一看,這話挺有道理的。史料記載“楚人立國,奄有江漢,不斷兼並周邊各小諸侯國;後周天子賜胙,命楚國鎮守中南”;如果按史料記載,楚國的東西不可能出現在位於中原腹地的河南周口扶溝縣,究竟是專家搞錯了,還是史書寫錯了?

對此專家也有所解釋。兩千多年前的楚國疆域遼闊,不僅占據著長江流域,甚至統治著中原部分地區;當時位於中原腹地的鄢陵屬楚地,淮陽也屬楚地。扶溝縣古城位於鄢陵和淮陽之間,也就是戰國時期的“曲洧”,因此扶溝古城也應歸屬楚國。

扶溝古城“曲洧”,還是楚國晚期西部的戰略要地;這麼看,如今在扶溝發現這麼多金銀就不足為奇了。說到這有朋友依然有疑問“地域差距先不說。在古代黃金較為常用,但銀子的使用就晚了許多,甚至到了漢代,其流行貨幣依然是黃金;如今卻是金、銀一起出現,這又怎麼解釋呢?”

這點其實連專家也很驚訝,因為“銀幣”確實不應該出現在春秋戰國。後經專家查閱史料,原來在戰國晚期,楚國日漸衰落,還出現了嚴重的經濟危機。

為了紓解財政危機,楚人開始大量開采黃金白銀,尤其楚國遷都“陳”後,貨幣發行量大幅增加,這也表明古楚國風雨飄搖。

這裏要說明一下,當時各諸侯國都有貨幣,大多以青銅為主,金銀材質的貨幣很少見;如今在河南出現這麼多的金銀貨幣,專家的解釋是:楚國晚期風雨飄搖,經濟中心從長江流域遷移到了中原地區的“陳郢”。



  

說到這或許有朋友依然會問“這種銀質‘布幣’究竟是什麼樣子的?”簡單解釋,“布”是古代的一種農具,類似於今天的鐵掀、鏟子;“布幣”又分空首和實首兩種,所謂“空首布”是柄內中空,“實首布”就是柄內實心。

說明一下,所謂“布幣”僅出現於史料記載中,在1974年之前的考古發現中從未出現過,這也是很多考古人員“不認識”的原因;1974年在河南周口扶溝縣出土,也是首次考古發現的“銀幣”實物。

當然,這些都是考古專家的解釋;除此外,“趙孫”兩人的問題還沒完呢。首先說話的是“孫立本”,他的大概意思是:這些金銀是從他家地下挖出來的,肯定是自家老祖宗留下來的;因此,這些金銀無論專家怎麼鑒定,最後還是要歸屬他“孫立本”的。

對此,鄰居“趙根旺”也隨聲附和,但強調這些東西是他最先發現的;說白了,“趙根旺”認為這些金銀即便歸孫立本所有,但自己是最先發現的人,理應分得一部分金銀。

對此文物專家不以為然,首先,法律規定“可以證明歸屬的地下發現,由後代繼承”;但這些金銀是距今數千年前的產物,即便有傳承,也應該是多少代人之前了。

如今,這些東西雖然是在“孫立本”家發現的,但其連族譜都沒有,如何證明這些戰國時代的東西,到今天還有傳承人呢?既然無法證明,這些就是“文物”,理應由相關部門妥善珍藏或保管。

至於鄰居“趙根旺”的訴求,那就更沒有依據了;不過“趙孫”兩人發現文物有功,相關部門還是給予兩人,每人50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