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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過參半?如何看待歷史上的商鞅變法


2021年6月04日 - c113小編 利民聊曆史 
   

利民聊歷史

公元前230年,作為戰國七雄之首的秦國在秦王嬴政執政的時代,對六國逐一發動滅國戰爭,最終在公元前221年完成了天下一統,建立了中國歷史上首個大一統帝國——秦王朝。秦國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

靠的並不是一朝一夕的征伐,而是數代秦國軍民的共同努力。

秦國的真正崛起,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始於秦孝公執政的時代,而這其中不得不說的,是奠定秦國崛起基礎的一次改革——商鞅變法。那麼,歷史上的商鞅變法到底是怎樣進行的呢?

到底該如何評價中國歷史上的商鞅變法呢?文章今天就來具體探討一下這些問題。

商鞅變法的契機

戰國時代,各諸侯國互相攻伐爭霸的進程加快,

各國變法浪潮迭起。比較典型的有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趙國的胡服騎射改革、韓國的申不害變法以及秦國的商鞅變法。

秦國商鞅變法的時間在諸侯國中是比較晚的。戰國中期,魏國最先經曆變法,一躍成為當時最為強大的諸侯國。那時候的秦國在中原各諸侯國的眼中不過是偏安西部一隅的養馬蠻族,

諸侯國不與秦國會盟,天下卑秦一度成為常態。

公元前361年,在秦國與魏國爭奪河西地區的戰役中,秦獻公壯志未酬,中毒箭不治身亡,秦孝公嬴渠梁成為秦國新一代國君。當此之時,秦國積貧積弱,國力日減,內困於私鬥,外卑於諸侯。為了改變這種局面,實現富國強兵,重現春秋時代秦穆公稱霸諸侯的偉業,

雄才大略的秦孝公有意在秦國進行深刻的變法。

在秦孝公向山東諸國發布求賢令之後,懷才不遇的商鞅進入秦國,經過商鞅友人的引薦,商鞅幾次以王道、仁政、玄談遊說於秦孝公,引發秦孝公不滿。商鞅由此窺見秦孝公的強國志向,便示之以法家變革強國思想,秦孝公也由此得知商鞅的確有變法大才,

便有意對商鞅委以重任,使其主導秦國變法。

秦國商鞅變法在開始實施前就受到了不小的阻礙,這種阻礙主要來源於秦國國內的老世族和嬴姓公族。自古以來,國家變法與其說是富國強兵的社會改造,不如說是社會利益的重新分配。

商鞅變法會從根本上觸及秦國老世族的既得利益,因此受到了保守勢力的強烈阻撓。

一心想要秦國國富兵強的秦孝公力排眾議,任命商鞅為秦國左庶長主導變法事宜。其實,秦國商鞅變法之所以能夠順利進行,

除了秦孝公掃除了國內變法的阻力,也得益於當時秦國所處的外部環境。

戰國中期,魏國是當時最為強大的國家,然而,魏國霸權旁落也初現端倪。在當時,魏國西征秦國,東拒齊國,國家實力已不比當初,為了維護霸主地位,魏國進行了一系列對外侵略戰爭。當時,

秦國面對魏國的侵略壓力,國內變法的苗頭受到壓制。

有兩件事情為秦國商鞅變法創造了有利的外部條件。第一,當時魏國君主魏惠王作出了錯誤決策,沒有采納龐涓的滅秦方略,而是選擇進攻鄰國趙國。趙國在魏國軍隊的猛烈攻勢下求助於齊國,齊國以孫臏為軍師救趙。在這場戰爭中,魏國在桂陵道戰敗,軍隊精銳損失殆盡,其霸主地位受挫,威信大不如前。

秦國商鞅變法的第一階段也因此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魏國在桂陵戰敗後的幾年急需擴張國力,便將矛頭指向了正在進行申不害變法的韓國。史料記載,魏國以龐涓為統帥,大舉進攻韓國,

這為秦國商鞅變法的第二階段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這場戰役中,韓國向齊國求救,齊國采納孫斌謀略,上演圍魏救韓,魏國大敗,魏軍陣亡近十萬人,龐涓也身死馬陵道,從此以後,魏國再也沒有崛起。

秦國商鞅變法充分利用了魏國進攻別國的寶貴時間,為變法創造了穩定的環境,這也是秦國變法成功的重要外部條件。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秦國分兩階段進行了變法改革。

通過商鞅變法,秦國在經濟、軍事、政治等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經濟變革

在經濟方面,商鞅變法在秦國廢除了落後低效率的貴族井田制,鼓勵農耕,

把重農抑商奉為國策。為了彰顯以農為本的國策,秦國變法放寬土地自由買賣,肯定土地的私有化,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得到了極大的調動。秦法規定,民人可用增產糧食與織布等量抵除強制性的徭役和賦稅,這具有了初步的民本思想。

而且,秦國新法對於懶惰、荒廢耕地之人和棄農經商之人采取嚴厲的懲罰措施,嚴重者會沒官即罰為官奴。與此同時,秦國依據新法,提供優惠條件大力吸收六國戰亂流民饑民,比如秦國新國人家家都可以分到土地、住宅、耕牛和農具。據史料記載,秦國新法實施之後,六國流民入關中者達數百萬之眾,

秦國人口急劇增加,大片無主荒地得到有效開墾,秦國國力大為增強。

另外,秦國新法規定秦國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分戶,對於達到分戶標准而拒不分家的家庭,會加征超額的人頭稅並進行人身懲罰。

這些措施大大增加了秦國的財政和賦稅收入,為變法第二階段的整軍改革提供了厚實的經濟基礎。

軍事變革

在軍事方面,秦國新法廢除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爵制。按照秦國新法規定,軍隊實施嚴格的等級晉升制,戰場殺敵按照數量對軍士進行定功定爵,而且秦國新法對於貴族和普通秦人一視同仁,民人參軍入伍建立軍功可依法獎賞,貴族世襲而不立軍功可依法削爵降職。

在秦國新法實施之前,

庶民戰場殺敵有功不賞,而世族卻坐享祖恩蔭蔽

,這種不平等的軍功爵制極大地挫傷了秦人兵士的積極性。據史料記載,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前征兵征糧經常達不到定額,民眾對官府有很強的抵觸情緒。在秦國新法實施之後,秦國民人踴躍參軍入伍,登記入伍的場所常常被擠滿。

另外,

秦國新法打擊了秦國私鬥成風的傳統惡習

,減少了秦國國內私鬥對於國力的消耗。秦國新法要求平等看待所有國人,世族之間以及世族與奴隸之間應該和平相處。

在秦國新法實施之後,秦國國人參軍入伍的積極性被極大地調動,秦國很快建立起

一支

人數達到十萬人的新軍。秦國新軍在商鞅的帶領下按照新法進行訓練,建立了新的軍隊制度,配備有最新式的武器裝備。

秦國新軍的整體戰鬥力與之前相比大大增強

。在後來與魏國的河西之戰中,商鞅率領秦國新軍與魏國的龍賈軍、魏卬軍展開激戰並取得決定性的勝利,洗刷了秦國連年戰敗割地的國恥。也是從這個時候起,秦國軍隊有了一個新的名號——大秦銳士,這支軍隊比魏國巔峰時期的軍隊——魏武卒的戰力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後來的征伐戰爭中,秦軍經常被稱作虎狼之軍,這得益於商鞅變法的順利進行。

政治變革

在政治方面,商鞅變法進行了很全面的改革。第一,

重新樹立秦國官府的公信力。在秦國新法實施之前,官府的政令變動無常,民眾莫知所從,官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不高。針對這種現象,商鞅在實施新法時,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重新樹立官府的威信,他在秦國新都鹹陽南門口進行徙木立信,重新建立民人對官府的信任。徙木立信成為了商鞅變法政治改革的先聲,也為整個變法進程設立了輿論保障。

第二,

商鞅變法在秦國廢除了分封制,實行郡縣制

,郡縣長官由國君統一任命,直接對國君負責,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秦國官僚體系的行政效率。而且,新法規定秦國實行什伍連坐制,鼓勵民人相互揭發,知情不報者與罪犯同罪,犯罪的處罰標准很是嚴苛。而且,秦國還嚴格控制人口的流動,旅人住店及出入秦國主要關隘都需要秦國統一簽發的官方憑證。

第三,

統一國內准量制和官方意識形態。在商鞅變法之前,秦國也曾實施過新政。但是,秦國新政缺乏統一的指導思想,實施地域和範圍也很有限,整體效果不是很理想。秦國新法規定,秦國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度量衡制,以法家思想作為治國指導思想,雖然國君的意志淩駕於秦國新法之上,這種規定在當時來說也是比較進步的。

結語

商鞅變法在秦國進行了將近二十年,經過變法改革的秦國,國家實力有了整體上的提升。在變法之後,秦國主動向魏國宣戰,大敗魏軍並收複了曾經割讓的河西之地。

商鞅變法使秦國從此傲立於山西崤函之地,並為山東諸國所側目。後來,雖然秦孝公病危離世,失去庇護的商鞅也身死人滅,但繼任的曆代秦國國君都基本貫徹了商鞅新法,

這為秦國東出函谷逐鹿中原拉開了序幕。

商鞅變法順應了戰國時代發展潮流,秦國君臣也以鐵腕手段維護貫徹新法,這是很難得的。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很成功的變法改革運動。與此同時,

商鞅變法使秦國確立了法家治國的指導思想,這固然有利於秦國的強大,但也為日後秦國窮兵黷武埋下了種種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