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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評|“語言工作者”不該敬畏語言嗎?


2021年8月28日 - 職場小編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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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李某發布違法廣告案”出現在北京市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中,而“李某”被媒體證實就是知名脫口秀演員李誕。

(圖片來源於中國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原來,李誕在其個人微博號發布了品牌女性內衣廣告。內容含有“一個讓女性輕松躺贏職場的裝備”、“我說沒有我帶不了的貨,你就說信不信吧”等內容,附帶當事人推介該商品的視頻。看看這些詞句,女性立足職場,怎麼就把“職場”和“內衣”掛上鉤了,而且還宣稱可以“躺贏職場”。難怪海澱區市場監管局在案例中指出,這是對女性在職場努力工作的一種歧視,是對女性的不尊重行為,文案內容低俗,有辱女性尊嚴。

這些話語不只傳遞了錯誤的價值觀,而且也濫用了語言文字,汙染了網絡空間。譬如“躺贏”,三兩知交、好友拿躺贏二字凡爾賽一下,無傷大雅,但用在女性身上,以公眾人物身份發布到社交平台上,欲染指何物,又秀的什麼價值標尺?譬如“裝備”,通常指武器、遊戲道具、設備等等。那麼,把“內衣”比作裝備,視職場為何種場所,又影射職場哪種關系、什麼規則?

(圖片來源於中國新聞網微信公眾號)

在李誕的公開致歉中,他自稱“語言工作者”——那就要保持對語言文字的敬畏。譬如,既然聲稱“一向是尊重女性的立場”,那為什麼又會出現“是我的不好”的“這次”?如果不是平時的認知和態度有問題,又何來這一次的違法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作為語言工作者,對這樣內在矛盾、顧左右而言他的表述,是不是要檢查檢查、清理清理,再發表出來,才能當作一次鄭重的道歉?

文/廣州日報評論員 楊博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莫偉濃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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